【摘要】海南省近日印发今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保险机构适当提高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含低保户)农房保险定损标准。支持选择特色畜禽、花卉保险以及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作为试点。
有条件市县政府可探索选择有该省特色、存量规模大且稳定、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特色畜禽、花卉和水产养殖的深水网箱、鱼排网箱风灾指数保险以及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作为试点。与种养业共保体成员单位探索地方特色险种,同时稳步推进“保险+期货”试点,省或市县财政可给予适当支持。
根据《通知》,种养业险种由种养业共保体负责承保,渔船保险由渔船共保体负责承保,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渔民共保体负责承保。各共保体年度经营总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干费用比例均为年度保险费收入的22%,共保人根据共保体章程确定的份额分配保险费、经营费用和利润,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险经办机构(含共保体成员)应按照财政部及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保险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大灾风险准备金:种植业险种为8%,渔船、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和农房保险为6%,畜牧养殖险种为3.5%,森林保险为10%。此外,还应积极通过再保险市场分散风险,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提示:海南支持试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会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补贴,具体险种包括橡胶树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森林保险、玉米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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