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医保改革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下文对此会予以详细的介绍。
医保改革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从总体上来说,实行改革后,医疗费用的增长势头得到了控制,即使在费用增长最快的机关、事业单位也与企业单位一样得到了同步的下降,具体表现是:
对医院供方实行总额控制和定额结算政策后,人均医疗费用由1994年的436元,下降到1995年的370元,人均自付的医疗费用也下降了20元,达到了改革政策的初步目的。
卫生服务利用趋于合理,改革后促进了门诊服务的利用,抽样调查职工两周就诊率增加了5个百分点,但在住院率、平均住院天数及大型医疗设备(X光、彩超、B超及血液生化分析)利用率方面有了明显的控制。
但是也应该看到问题的另一方面。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1995年与1994年相比,增长了20%。市区离休人员医疗费用与一般职工人均医疗费用相比差距拉大,由改革前的1:8.7发展到1:10.7,尽管抽样调查数据并没有得到有力的支持,但总体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增加确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有关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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