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医疗保险,那就不得不提公费医疗了。下面,我们就来讲讲公费医疗的历史沿革,感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
公费医疗的历史沿革
公费医疗制度始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根据地。1927年以后,随着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先后建立了红军医院和后方医院,基层建立了卫生队(所)。1933年正式创建了中央红色医院。按《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训令》,对医院实行定额包干,对军人实行免费医疗。抗日战争时期,实行供给制,经费由干部保健委员会核拨,实行费用定额包干,患病公费医疗。
1952年6月27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规定自1952年7月起,分期推广,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同年8月24日经政务院批准,卫生部于同年9月8日发布了《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
1984年4月28日卫生部、财政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1988年8月9日卫生部、财政部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费医疗管理制度印发了《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同日起废止与这个办法相抵触的规定。这个行政法规仍为目前公费医疗管理的主要依据。
关于公费医疗的历史沿革,今天就介绍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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