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开车不节制认为爱车发生一点小的意外都会有保险撑腰,殊不知,车险理赔次数决定着你来年的保险费用。车险是一个很热门的保险产品,但是还是很多人不了解车险理赔与投保的计算方法,今天就由专家讲解一下车险的相关知识。
机动车保险理赔是指被保险的车辆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机动车保险理赔涉及到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力与义务的实现,是保险经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注意:
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总结:办理机动车保险时,应该关注保险条款的保障内容和责任免除内容。
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去年底公布了《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该方案作为北京保险行业指导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由在京经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自主选择使用。这项引人注目的新举措最大的新意就是通过北京车险信息平台,对选用费率浮动方案的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承保环节进行系统管控,确保其能够按照车辆实际发生赔款次数及赔款金额合理计算浮动系数。
从大胆站在风口浪尖公布征求意见稿,到吸取公众合理意见科学完善后正式实施,几个月过去了,北京到底有多少车主因为这项新举措受益?车险行业和汽车社会因为这项新举措出现了哪些变化?最近,笔者在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监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了调研。
北京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副处长马骥对笔者介绍,截至今年4月30日,北京续保车辆的保费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2%,平均折扣率0.73;在所有续保车辆中,有61.6%的车辆支付保费低于上年。
其次,这项新举措使商业车险费率水平真正与车辆风险状况相匹配。上年未发生赔款的车辆,享受到31%的保费优惠;上年发生7次以上赔款的车辆,保费提高了2倍以上,真正实现了高风险车辆高费率、低风险车辆低费率,有效保证了公平合理地对待投保人和车主。
三是有效防范了车险骗赔的风险。制度实施后,广大车主更加关心自己车辆的出险情况和理赔记录,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理赔信息查询页面已经创纪录地有了80多万次的点击,大大减少了制造虚假理赔案的空间。自制度实施以来,商业车险各项理赔指标均呈下降趋势。截至4月30日,商业车险报案数同比下降14.8%,理赔金额同比下降4.8%,车险综合赔付率同比下降9.69个百分点,承保利润为2.95%。
四是增强了信息透明度,遏制了保险公司承保环节的恶性竞争,并积累了真实准确的车险经营数据。
即使没有保险监管部门提供的权威数据,我们也不难从身边的点滴变化感受到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给汽车社会带来的变化。笔者身边几个有车的朋友,原来有点小剐蹭,哪怕是车门被其他车开门时碰个小坑都想“走保险”修一下,现在则谨慎多了,对次数和理赔金额有了概念。此外,不少朋友说,开车更小心了,过去总抱着有车险“兜底”的想法不改不行。还有一些本来是汽车质量或者4S店责任造成的损失,过去消费者和4S店会一致“默契”地选择走保险,现在消费者已经能把自己的理赔记录当成一种宝贵的权利,会较真地向厂家和4S店提出正当的维权要求。
北京商业车险费率之所以能够实现智能化的统计和浮动,离不开车险信息平台的功效。马骥介绍,2006年7月1日,北京地区自车辆保险联合信息平台正式上线以来,为交强险制度的平稳实施提供了数据保障,有力地配合了“见费出单”管理制度的推行,为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基础,实现了车险理赔信息社会公开查询功能,促进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推行等等。
笔者在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信息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观摩了车险信息平台的演示,发现这个信息平台具有强大的数据交互能力、分析计算能力和开发潜力。举例来说,“见费出单”制度实施以来,车险虚挂应收保费支付高比例手续费的恶性竞争行为得到遏制,而这离不开车险信息平台幕后的技术支撑。保监会有关人士介绍,在出一张保单的短短的时间里,车险信息平台要飞速地“跑”完多个数据库完成相关信息核对,包括交管部门违法信息查询、车船税收缴情况、车型车价数据、费率情况等。信息平台这种即时完成的高效率使日本的保险业同行都羡慕不已。
马骥介绍,下一步,依托车险信息平台,监管部门将研究进一步完善车险费率浮动制度。在浮动系数中逐步引入车型系数、交通违法行为、随人等因素,建立随人的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机制,保证费率浮动制度的公平合理性。同时,将以完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制度为基础,通过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保险公司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引导保险公司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实现北京车险市场秩序的根本性规范。
保监会有关人士则对笔者介绍,预计截至今年底,全国二十三四个省市的车险信息平台将上线,84.5%的车险保费进入信息平台管理。可以相信,参照国际经验,依托这个信息平台,保险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完全可以在分析大量实际出险数据的基础上,发布更多车主和消费者急需的信息,为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提升汽车质量和加速汽车社会转型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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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车主觉得爱车发生个小事故不算啥,“大不了找保险公司赔呗,反正不用自己买单。”可是,辽宁省商业车险理赔信息查询系统启用后,这种想法就不灵光了。因为车主每一次报险,都会为下一年的投保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支出。那么,怎样才能避免来年保费支出的增加呢?3月3日,记者向保险行业协会的专家进行了咨询。
当心维修厂里的“猫腻”
今年1月,市民常先生的东风雪铁龙世嘉车险到期,他到保险公司查询过去一年车辆出险记录时发现,爱车一共发生了6次理赔,而其中两次事故自己竟然完全不知情。仔细核对后他才知道,原来是一次出险后,他将车和相关手续一起留在了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被修理厂人为地制造了两起事故,修理厂通过他的车,赚了两笔保费。
保险行业协会专家表示,商业车险信息共享后,车主应特别注意,不能像常先生一样将车和手续一起放在维修厂,自己当“甩手掌柜”。
不要轻易揽责任
海南马自达车主宋毅春节期间回本溪老家过年,路上不小心与一辆小货车发生了小剐碰,问题并不严重。对方车主表示,自己车险刚到期,还没来得及续保,拜托宋毅找自己的保险公司报险。宋毅觉得大过年的出险挺麻烦,就决定回沈阳后再处理。节后,宋毅找了一家熟悉的修理厂,通过修理厂到保险公司报险。
对宋毅的这种做法,保险专家认为并不可取。这不但会增加第二年商业险的保费,如果处理不好,还会影响到第二年的交强险支出。所以建议双方无法认定责任时,要及时报案,由交警到现场认定。
前后杠划痕适当容忍
在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中,有不少是前后保险杠出现了划痕,尤其是新手车主类似的报险比较多。
保险专家表示,由于每一次出险都会涉及下一年的保费,因此对于前后保险杠的细小划痕,车主不妨适当容忍一下,等出现较为严重的情况再一起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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