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后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能记账住院?”对此,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本市户籍新生儿可以参加我市医保,为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的,从申请当月开始缴费,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入户之日起30天以内凭婴幼儿出生证明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从其出生之月起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按本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月14日,达州市政府召开第58次常务会议,会议审定了《达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者享受待遇的等待期由之前的6个月缩短为1个月;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办法》明确指出,居民医保应遵循“保障水平和筹资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及政府、城镇居民承受能力相适应,逐步调整筹资和保障水平,扩大覆盖面;重点保障大病医疗需求;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多渠道筹资;坚持群众自愿,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居民医保与其他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等原则。《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者享受待遇的等待期由之前的6个月缩短为1个月;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在待遇享受方面,新生儿看门诊需要绑定一家社康中心或者绑定一家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果其家长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并且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家庭共济”用于支付新生儿看门诊的费用。如果参保新生儿需要住院,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定点医院,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基金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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