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即将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高度关注所在地最新的公积金缴存政策,因为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据了解,2016年郴州公积金缴存比例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8%至12%缴交。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8%至12%缴交。
缴存基数
郴州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
北湖区、苏仙区1130元;
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为1030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1070元。
提示:以上就是2016年郴州公积金缴存比例问题的介绍,新政策规定,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8%至12%缴交,凡高于12%的,一律调整为12%,部分单位可依法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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