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养老保险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而养老金则关系到每个人老年的养老问题,在山东省,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将提高,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将提高山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并且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据了解,山东去年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保合并实施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每年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12个档次。按照规定,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而这次提高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增加了政策惠民的力度,有利于推动居民“多缴多得”。山东省提出,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山东省还提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自2014年2月21日起执行。
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12个档次。而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提出将提高山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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