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爱车都要涉及车险的问题,近来,车全险收到很多争议,但看表面意思,全险很多人误以为是全赔,因此带来了很多保险纠纷。因此,专家呼吁消费者投保产品之前应先了解产品的特点与理赔范围。
市民李先生添置了一辆新车,并委托其在保险公司的朋友代为投保了车辆“全险”。保险合同成立后的某天,李先生驾车外出与其他车辆发生了事故,交警现场认定李先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李先生认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全险”,又有朋友在保险公司工作,在事故双方为事故损失争执的时候,大度地承担了事故的大部分损失。
但其后的理赔事宜并不如李先生的想象,保险公司只是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了少部分损失的理赔。李先生很是不解,明明投保了“全险”,难道还不能得到全额理赔吗?
事实上,和李先生有一样想法的车主不在少数:既然保了全险,保险公司就会对与车辆相关的一切损失百分之百埋单。这样的想法是否正确,何为车辆“全险”呢?
“的确,现在购买车辆保险存在一定误区。”车险代理人告诉记者,车险销售人员和4S店工作人员向车主们推荐的“全险”,其实只包含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某几个险种。实际上,保险行业内根本就没有“全险”这一概念,只是销售人员在销售时,为了便于推销,将车辆基本所需的各个险种叠加在一起,“捆绑”销售罢了。
记者在4S店采访时了解到,各保险公司“全险”包括的具体险种也不一样,多的有9种,少的只有5种。比如,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推介的“全险”只包括4种基本险和3种附加险,以售价58000元的一款新车为例,上“全险”的价格在3500元左右。而另一家公司的“全险”只包含5种险种,也是基本险和附加险的组合,仍以同价位的这台车为例,“全险”价格在3200元左右。
在实际车险业务操作过程中,所谓的“全险”往往是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等几个主要的险种。但这也和现行车险保单中20几个险种总数相去甚远。即使是已经投保的如车损、盗抢等,亦可能由于保费偏低而不是足额投保。所以,所谓“全险”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而且像李先生那样理解偏差可能会造成利益上的受损。
严格意义上讲,车险并没有“全险”的说法,因为从本质上讲,车险保单同样是一个“保费”与“保险责任”对价的合同,每张车险保单保费的有限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只承担与保费对应的有限保险责任。
一般而言,车险合同都是按照保单中列明的保险责任项目与保险金额承担给付责任,而且给付的实际金额与保险条款中的规定息息相关。比如,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仅针对全车被盗,车内物品以及车辆零配件都不在给付范围内;三者险主要针对“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对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损失”是不在给付范围内的。
其实只有车险保单中列明的保险责任,且又不在责任免除条款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损失应该找相应的责任人索赔。比如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丢了,或者停在楼下的车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坏了等等,这些损失即使投保了再多险别保险公司也是不予赔付的,车主应该找到相应的责任人进行索赔。
那么,车主要如何“雾里看花”,选择适合自己的车险呢?保险专家建议,并不是投保种类越多越好。相对而言,新手出险几率较大,应该尽可能地上全保险,为车辆和人身安全做好保障,尽量减少赔失风险;而对老司机来说,“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或是不错的选择,因为其他情况下的出险概率较低。投保人可以根据车辆情况和交通状况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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