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缴费程序,方便广大缴费人,避免缴费人在部门之间往返、排队缴费,自2015年10月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采用银行批量划缴方式在每年征期自动划缴征收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批量划缴是指缴费人与地税局、托收银行共同签订《委托缴费三方协议书》,地税局通过财税库银系统在每年征期时从缴费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自动划缴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据赤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批量划缴业务的优点是缴费人不需在部门之间往返办理核定、缴费、到账业务;缴费人不需在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只需持有任意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就可实现批量扣缴社会保险费;异地缴费人无需在城市间往返奔波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无需再为缴费税票保管而担心。据介绍,赤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批量划缴业务办理程序为:缴费人需持上年度的缴费票据、任意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在地税窗口同地税局、托收银行签订《委托缴费三方协议书》,《委托缴费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地税、银行、缴费人各持一份。三方协议信息基础数据主要有参保人姓名、缴费人个人社保编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银行账号、缴费档次、三方协议书号等固定不变的基础信息。缴费人员要保证账户可以正常使用,扣款日时账户余额不少于扣缴费款金额; 扣款账户可办理一人一卡或以家庭为单位的多人一卡。养老保险每年扣款日期为7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医疗保险每年扣款日期为1月15日、2月15日、3月15日。
缴费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到地税大厅补打缴费票据,缴费票据可一年一补打,可几年一起补打,也可退休时统一补打。因账户不能正常使用或存款不足未扣缴成功的,需到税费服务厅办理缴费。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办理退休缴费的、当年需要办理转移缴费的、缴纳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缴费人当年未成功批量划缴产生利息的,医疗保险缴费人当年新参加医疗保险缴费、当年断档缴费的等非正常缴纳社保费的均不实行批量划缴,缴费人需到窗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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