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在市医保局获悉,随着新学期开学,城镇居民学生医保开始交纳了,费用由每年30元上涨到每年50元。 在校的学生,包括小学、中学、高中和大中专院校等,每年9月1日开学,由学校统一收取医保费,幼儿园及以下儿童可到指定建行网点缴费。
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出生28天以上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婴幼儿、儿童、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硕士、博士生及18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目前,学生儿童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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