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完成起草即将提交市人大审议
中药制剂拟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卫生局办理政协提案座谈会中获悉,由市卫生局和市法制办联合拟定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已完成起草工作,即将提交市人大审议,以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市政协副主席李连和、钟晓渝出席昨天的会议。
记者昨天在《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送审稿)中看到,《条例》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和规范中医药管理为重点,内容涉及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及中医医疗保健网络建设、重视中医药科技创新等诸多方面。该送审稿提出将审查通过后的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伤保险目录。民间验方、秘方和单方,经市中医药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后,可研制成医院制剂,在院内使用。同时,借鉴香港经验,使中药店中医坐堂合法化。
会议指出,岭南中医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很大的作用。希望有关部门继续积极配合,扎实推进我市中医药立法工作的进展,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和创新,把深圳建设成一个中医药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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