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人被撞就会有人去撞,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肇事车辆。
这个案例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王某是一名翻斗车司机,家住吉林省榆树市。某年9月份,他随着所在的工程队前往安徽省芜湖市某工地施工。
而在施工的过程中就发生了车祸,翻斗车撞倒了两名男子,经过医院的紧急抢救,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赔偿给死者家属及受伤男子医药费等共计10余元。后王某想起曾给他的翻斗车投了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车祸发生的日期距离保险合同期到期还有1个多月。于是,王某找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不想,保险公司以王某“没及时养护车辆致使汽车刹车不灵”为由拒绝赔偿。于是王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调取了相关材料,认为保险公司以货车刹车不灵为由拒绝理赔证据不足,应赔偿王某4万元,保险公司不服并上诉。
在当事人提出上诉之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