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介绍
一般妇科癌症治疗费用为8万-20万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费用分别在5万-15万元、3万-10万元之间。如果缺乏必要的保险计划作为保障,一旦发病,无论对个人还是家庭,都将是灾难性的打击。所以,选择一份合适的女性保险,应该成为女性关爱自己和受家人关爱的重要方式。
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
该险种是中国人寿推出的一款专为女性设计的疾病保险,其保障范围广,既涵盖女性疾病保障,又有全面的人身保障。疾病保障方面,包括乳腺癌等6种女性特定癌症、髋部骨折和子宫脱垂治疗等10种常见手术;人身保障方面,包括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
该险种最大的特点是突出了待产母亲疾病的保障及婴幼儿疾病保障,包括宫外孕等5种孕期疾病及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分娩产下的婴儿的先天性疾病等。因此,该险种非常适合还未生育的现代职业女性。
同时,该产品还附加了对“附带被保险人”的保障,“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7日后至6周岁前确诊患特定先天性疾病之一,获得基本保额15%的先天性疾病保险金;于出生7日后至6周岁前身故,将获得基本保额10%的身故保险金。
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保障内容 | |
保障内容 | 保额 |
身故 | 基本保险金额 |
身体高度残疾 | 基本保险金额 |
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初次发生特定癌症之一 | 基本保险金额×40% (每种特定癌症的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
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初次发生系统性红斑狼疮 | 基本保险金额×20% (给付以一次为限) |
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始患疾病,而接受合同规定手术 | 基本保险金额×5% (同一手术位置接受合同规定手术,给付以一次为限) |
初次发生髋部骨折并确诊患骨质疏松症 | 基本保险金额×5% (给付以一次为限) |
怀孕期间确诊患特定疾病 | 按比例支付医疗保险金 |
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7日后至6周岁前确诊患特定先天性疾病 | 基本保额的15%给付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
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7日后至6周岁前身故 | 基本保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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