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办理过程中,如对保险理赔额度不清楚,不注重细节,会忽视很多赔付项目,这样不仅不能有效减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对保险行业也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一些不知实情的人会认为保险只是纸上谈兵。那么交通事故保险赔付有什么标准呢?事故发生后怎么进行理赔呢?
交通事故保险赔付中,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等。下面由小编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赔付额度。
保险公司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也是保险公司、机动车事主、事故受害人、法官之间的博弈——作为保险公司,力争在合法的尺度内将赔偿额降低至最少;作为事故受害人,力争在最大额度内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责任方赔偿最大金额;被告方司机,力争将自己责任减少到最小范围。但审理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各方主张、证据及法律适用的综合结果。
交强险赔偿最高额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修改内容,适当减轻了在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该修改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交强险统一条款也作了相应调整(如按机动车无责情况下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而在此期间,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又经过了一个已经投保商业险视为交强险的过渡期(约为2004道交法颁布至2006年7月,实际审判中按各地实际统一实施交强险的时间为最后时限),交强险赔偿额也经过了最高限额6万元到12.2万元的转换(以2008年2月1日为“分水岭”,之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均按12.2万元计算交强险限额)。
12. 2万元按照保监会制订的全国统一条款,又分为:
1. 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2. 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包括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 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
根据道交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有责或者无责,保险公司都要负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无责情况下的交强险赔偿额度
而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第(四)项的内容,交强险虽在赔偿上不分责任,但在保险公司承保的一方被认定无责的情况下,交强险按无责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即医药费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元,财产损失100元。
上述赔偿额度,是与道交法七十六条司机在无责情况下赔偿额不超过损失10%的规定相符的。有一个案例可以说明无责和有责的问题:某人乘坐三轮摩托车,在拐弯时由于车速过快,某人被三轮摩托车摔下后座,正好砸在同向正常行驶的一辆机动车的右后门上。机动车司机出于好意,主动下车扶起某人,交警到场后,认为机动车也多少承担一部分责任。将交通责任认定书机动车本应承担的无责任改为次要责任,并让机动车司机签字确认。后某人对司机、保险公司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由于司机对无责和有责在交强险中的性质不清楚,故而将一个本应按无责处理的交通事故变成了保险公司按全责对伤者的赔付。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步骤
一、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是路面事故,还应该及时报警。如果可以,及时用手机拍下现场图片。
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现场后,会根据现场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这个时候很关键,大家都知道如果每年保险公司续保的时候,如果你的车辆没有出险,可能会有最高30%这样的优惠幅度(商业险) ,交强险大概在100元左右,这样算下来还是很客观的,如果现场评估费用较低,建议可以自行修理,不走理赔。如果不去保险公司制定修理厂休息,车主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三、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法定限额都可以计算的,可以参考邢台律师网www.suntao.me诉讼指南中相关计算公式计算,如果自己不清楚,也可以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沟通或者寻求律师帮助。
四、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 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五、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1. 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 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六、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人伤案件,也可以建议受害方直接起诉司机和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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