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新疆昌吉州人社局获悉,从2015年1月起该州生育保险参保职工部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提高。其中,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标准为:顺产费用由原1500元提高至2000元,助娩产费用由2000元提高到2500元,剖宫产费用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
计划生育手术费待遇标准为:原不满4个月引产费用为300元,提高至500元,原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费用为800元,现提高至1000元;原单纯输卵管结扎手术费用为1000元,现提高到1200元;原放宫内节育器手术费用为60元,现提高到200元;原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费用为60元,现提高到200元;原输卵管吻合复通手术费用为800元,现提高到1000元;原输精管结扎手术费用为200元,现提高到400元;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按相应标准的50%享受待遇。另外,原确定的1200元产前检查费用现改为包干使用。同时,为了提高生育保险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还将逐步实现生育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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