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首先在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试点。8月20日,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发布,意味着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很快就会出现在百姓生活中。《办法》中有哪些利民政策,市民反响如何?营晚小编对此进行了归纳与采访。亮点1允许“带病投保”。
所谓个人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业健康险后,可以在当年(月)计税时予以税前抵扣的部分。简单来说,投保人购买这类产品后,可以少缴税,相当于以较低的价格为自己又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 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这将使健康保险更“亲民”。
据营晚小编了解,保险公司所售的商业医疗、健康类保险产品通常会对带病投保人拒保,或者投保人患病后第二年不能续保,或者对既有疾病部分做出除外责任、加费等处理。因此,个人税优健康险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亮点2保险金额最低20万。
《办法》规定,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对于保险金额,《办法》明确规定,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6.3887, 0.0000, 0.00%)。对首次带病投保的,可以适当降低保险金额。医疗保险不得设置免赔额。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亮点3一年2400元额度。
《办法》明确,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一年2400元的额度,分布到每个月的列支额度是200元。 200元的税前列支额度可以简单理解为,每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0元。小编按照个人起征点3500元加上200元计算,如果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超过2400元,每个月个税起征点为3700元。
保监会测算数据显示,以某两款健康险产品为例,30岁50万元保额20年缴费20年保障的重疾保险,基本上缴费都低于2400元。声音 政策放宽 接地气 “政策是好啊,放宽了限制,像我这样有过脑血栓病史的也可以投保,觉得健康得到了保障。”市民李女士对这个还未“相逢”的政策赞不绝口。
一旁的于先生急着说:“其实我们的退休金不多,医保也没多少,最少能给20万元,万一真的有病,能解决些实际问题。” 市民妍妍,工薪阶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和老公一个月的工资总共才6000多,光孩子都培养不起。这个新政保险公司算是降低了门槛,更接地气,更亲民了。更多资讯尽在保险在线商城,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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