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产品“平安鸿祥两全保险”遭到质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起因是2005年,河北省南和县史召乡南高村的李师傅购买了一份平安人寿的“平安鸿祥两全保险”。2011年,李师傅连年按时缴费却无缘无故地被告知保单失效了,这让李师傅一家人十分不理解。
正常缴费却突然被告知因为拖欠保费需要退保,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当事人李师傅介绍,2005年,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孔某多次向李师傅推销保险业务,李师傅在2005年10月5日购买了一份平安人寿的“平安鸿祥两全保险”。李师傅回忆说:“我是在2005年10月5日签的保险合同,合同上说,我只需要在建设银行开一个账户,然后每年缴纳3330元保险费就行了。他们这样说,我就这样做了。”从2005年到2010年,李师傅每年都按时足额缴纳保险金。然而,2011年的时候,保险公司突然通知李师傅,说由于没交纳2008年的保险金,保单已经永久失效了。李师傅对此表示非常气愤,“我每年都按时缴费,为什么说我没有缴费呢,并且2008年没交费,为啥到2011年才通知我呢。”
此后,李师傅多次与平安人寿南和县分公司联系,但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于是李师傅便想起了给他办理保险业务的孔某。李师傅说,2005年至2010年,每年的保费都是业务员孔某以上门收取现金的方式缴纳。2009年11月份起,由于连续几年没有见到存折,李师傅便开始向业务员孔某要存折,但其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这着实让李师傅心里打起了鼓。直到2012年6月份,孔某以存折丢失为由让李师傅重新补了一张。补完存折李师傅看到存折上有6000多块钱。
既然存折上有钱为什么说没交保费呢?李师傅又找到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寻求解释,但工作人员也表示不解。他们只说让李师傅签字退保。据李师傅介绍,保险业务员孔某曾在2008年离职一年,但2008年的保费还是他来收取的。“为什么业务员离职了还来家里收保费呢?保单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失效呢?保险公司不解释、不说明,为什么对客户利益如此漠视?”说起这件事来,李师傅的儿子有着一连串的问题,他不断地质疑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2012年6月份以后,李师傅多次去南和分公司讨要说法,均无结果,无奈进行了投诉,而投诉的结果是,保险公司完全把责任推给投保人和业务员,让两者自己私下解决。
据李师傅家属介绍,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因业务员失误致使客户保单失效这类事件在当地屡见不鲜,早在2009年和2011年,南和县就曾出现过就出现过因办理熟人推销保险最后受害无保障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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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期和至被保险人年满50、55、60、65岁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按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按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三、保单红利: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红利领取方式之一:
如投保人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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