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宋官屯供销社退休职工孙玉华重病,需大额费用。因单位拖欠在职人员保险费用导致该退休职工医保无法报销!尽管上级部门在催缴,但该单位负责人每次都是说“没钱交、没办法”。领导,老百姓怎么办?
回复: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市人社局向市政府提交了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报销问题的相关报告,目前市政府已批复,您可以联系社保部门根据政策报销医保费用。针对以上两个例子,人社局的回复不大相同,前者是说需所在单位缴纳相关费用,后者说市政府有新的批复 ,我想请问,我母亲这种情况应该参照哪种情况办理?怎么办理?
回复:2013年10月16日,市政府印发了 文件,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报销与单位缴费脱钩,在此之前一直实行挂钩政策,即单位欠费,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暂缓报销。因此,文件下发后,欠费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住院费用也可以和正常缴费单位人员一样报销。如有疑问,可向医疗保险科咨询,电话268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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