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全区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发〔2015〕5号)精神,2015年在全区推广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市直离退休人员“人脸识别”认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证时间: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二、认证对象:凡属来宾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含市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及供养人员)。
注:因病卧床、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请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本养老与失业待遇发放科联系,待上门认证。三、工作安排:20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认证;9月1日至9月30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认证(含供养人员);10月8日至11月30日因病卧床、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认证(注:以上为正常工作日,节假日不上班)。四、认证地点:(一)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社保经办二楼大厅,来宾市绿源路329号,联系电话07725325966、4228133。
(二)来宾市驻柳州管理处二大院,原柳州地区行政公署来宾市驻柳医保办事处,柳州市城中区弯塘路26号,联系电话07722802958。五、注意事项:请以上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人脸模板采集(照相),且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及联系电话进行建模,否则无法进行认证。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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