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最近听说金世富贵两全保险,想问一下金世富贵两全保险的购买人群是哪些?这款保险有哪些优势?
人保寿险金世富贵两全保险是一款分红型的两全保险,可提供重疾附加险。同时由于是分红型的产品,公司的分红不确定。如果单纯想购买健康险种的客户,建议先跟代理人沟通保险需求。确定后购买合适您的险种组合。
产品特点
金世富贵分红重疾保险组合计划是集满期生存给付、重大疾病提前给付、身故保障于一身保险组合计划。保险期间灵活,交费方式多样,即为您提供丰厚的保险保障,又兼顾您的经济条件,让您尽享“金世富贵”。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种类
保障的疾病多达30种,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终末期肾病、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主动脉手术、终末期肺病、肌营养不良症、多发性硬化症、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重症肌无力、脑动脉瘤开颅手术、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后90天后被初次确诊患有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约定数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约定数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按如下方式确定:
(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的,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等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止本合同所经过的整年数加1。
(2)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外身故或全残的,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等于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年数)。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利率以我们当时宣布的为准。
(3)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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