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一直都备受关注,如何挑选分红险一直是很多消费者咨询最多的问题,新华保险公司的分红险怎么样?有哪些热销的产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是一家总资产超过3000亿元、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寿险市场前列的大型寿险企业。2010年全年保费收入突破930亿元,名列寿险市场第三位。迄今,新华保险已为近2500万名客户提供了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养老保险服务,拥有强大的寿险销售人员队伍,截至2011年6月30日,新华保险员工数超过4万名,全国各级分支机构1400多个。新华保险旗下控股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关爱年金:合同生效后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如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6%给付关爱年金。
贺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20%给付贺岁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养老年金:被保险人于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12%给付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与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扣除被保险人累计领取的关爱年金、贺岁金及养老年金(不含红利部分)后的余额;2.基本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一年起至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费豁免: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其他利益:累积生息账户、保单贷款、终了红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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