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城镇医疗保险截止到2014年12月,脑子一时糊涂,忘记给孩子交了,我想问一下是否能够补交呢?”
昨日,家住一建小区的韩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希望记者能帮她打问。韩女士家住一建小区,孩子今年上初中三年级。
此前,她每年都给孩子交居民城镇医疗保险。近日,她去银行为孩子办理今年的参保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办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底,她已超过了期限,无法办理。
“我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韩女士十分郁闷,想知道是否有补救措施?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医保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答复,按照规定,参保日期就是从去年9月份开始一直到12月之前结束,一旦过期无法补交,也就无法再享受这一年的居民城镇医疗保险,只能是等下一年再参保。
因此,她提醒需要办理参保的市民,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以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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