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我市大病医保正式实施,昨日,市人社局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11月底,我市499人累计1010人次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中山市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市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少参保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出现。
截至2014年11月底,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共支付404.8万元,已享受大病医保的499人,医保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了8.78%,有效减轻了参保人的经济负担。据介绍,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职工、居民、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和非本市户籍积分入学学生等人群。
在国家要求覆盖城乡居民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让更多参保人受益;大病医疗保险资金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人不需另行缴费。“一站式”结算,也为参保人提供便捷的医疗费用结算服务。
市人社局表示,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大病医保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前提下,不断完善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稳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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