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难似乎一直是保险行业的通病,面对着中国人寿 综合意外险客户的被拒赔,做为想要投保的你来说,还敢要去买此类保险吗?这里笔者就带你深入的了解综合意外险。
2011年9月,49岁的郝先生在中国人寿(行情 股吧 买卖点)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综合(行情 专区)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为郝先生本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2011年11月,郝先生因交通事故被撞伤,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为此,郝先生向人寿北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却遭到拒绝。郝先生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人寿北分公司按照《比例表》四级的理赔比例30%给付3万元的理赔款。
像郝先生这样的遭遇并不少见。2009年4月,曹女士作为投保人、李先生作为被保险人向人寿北分公司投保了国寿意外伤害999急救保险。2009年9月,李先生因乙炔火焰烧伤面、颈、躯干、双上肢、右下肢进入右安门医院进行治疗,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李先生向人寿北分公司索赔,对方却以李先生因意外事故导致烧伤不属于人寿北分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意外伤残之规定拒绝赔付。该公司称保险合同已经明确载明保险责任,应当根据《比例表》的规定,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根据《比例表》,李先生未达到给付标准。李先生起诉到朝阳区法院,要求人寿北分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0万元。
上述两起案件,经朝阳区法院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工作,人寿北分公司才同意通融理赔,分别给付郝先生9000元、李先生13万元。
综合意外保险是保障覆盖面较广的一种意外保险,不但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人身伤残、身故等保障,还对因意外发生的医疗提供保障。
综合意外险也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意外是无处无时不在的,意外险作为个人保险规划中的第一份保险,是人人都应该购买的。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常出差的人士,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够提供对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全面保障;经常外出旅游的人要特别关注旅游险。因此,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投一份意外险,规避个人意外风险,降低经济损失。
当前,意外险在个人保险规划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意外险时不知如何选择保额。网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可以根据年龄选择意外险保额,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未成年人投保意外险保额在5万元左右即可
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深圳、上海、北京、广州可投10万。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
2.成年人投保意外险保额应尽量高一些
成年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而且面临的意外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成年人投保意外险,保障额度应尽量高一些。对于经常外出的商务人士,应投保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险期间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在100元-150元之间,保额在100万元左右。
3.老年人优先投保意外医疗保险
老年人是意外风险高发的群体,但多数意外险产品考虑到风险成本问题,会把投保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下甚至更低。因此老年人要重视未来意外风险的规避,在未到投保年龄限制以前购买意外险;而且应尽量选择补贴额度高、不限制理赔次数的意外医疗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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