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家住中南世纪城的郁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当初她在保险公司给汽车买的全险,轮胎在行驶途中突然爆胎却得不到理赔。“我去年2月份的时候去保险公司按照业务员的推荐办了全险,上个月在汤正公路途中,车左后轮突然“嘭”的一声爆胎了,紧接着方向盘控制不住,偏向对向车道,左前轮撞上路牙也爆胎了,随即报了保险公司出警电话,可定损员说我没买车胎险,所以不能理赔。”
郁女士一下傻眼了,买了全险还要自己掏钱修车胎?为什么当初投保的时候保险员没让我单独买车胎险呢?相关人士称,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车灯、倒车镜、车轮等易自然磨损车件因为具体界定过程容易引发扯皮纠纷,故不在基本险包赔范围内。
“我上的是全险,只要出了事,保险公司都给赔。”大多数不了解车险条款的消费者会这样认为。但是,真相却是,清楚并没有真正全险的概念,每份保单都是由多个险种组合而成的,投保时需要根据车况以及车主实际情况作出具体选择,例如涉水险和自燃险,就需要单独选购。
家住货隆镇的沙亮也遇到了类似的困惑,“前几天我开着新买的朗逸回老家货隆喝喜酒,晚上车子就停在邻居的场地上,周围也没有摄像头,没想到当晚车窗被砸得粉碎,车内钱包失窃了。”沙亮说,他的车险买的“全险”,所以拨打了相关保险公司的电话,希望能够赔偿,却被告知,他的车是遭恶意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而且没有单独的玻璃破损险。
所谓“全险”,通常指的是车险中的“交强险”和“4大商业主险”,即“第三者责任险(赔别人用的)、车损险(赔自己用的)、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险”。保险公司为使车险费率相对公平、低廉,又在4大主险之下设立了诸多附加险供消费者自由选购。
以车损险为例: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涉水险、自燃险等都属于其附加险种。若不投保附加险,保费会便宜许多,但如遇相应损失时,则不能获得赔付。车主可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购,从而最大限度的为自己节省保费开支。
据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车险产品中,确实并不存在所谓的“全险”,仅仅是保险销售人员的不规范用语,既不代表投保了全部险种,也不等于保障了全部风险,建议广大车主不要偏听偏信,并在投保时务必注意看清保险合同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尽量规避责任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发生。
专家提醒,车主为私家车投保发动机涉水险附加险的话,当车因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坏时,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如果车辆涉水行驶时熄火,应避免二次点火。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离开车辆,到达安全地点后及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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