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车辆溜入河中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loadingloading
[提要]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败诉应理赔。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10日,原告胶南市某村村民刘某将自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败诉应理赔。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10日,原告胶南市某村村民刘某将自有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处投保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玻璃破碎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2008年1月2日,该车在日照地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张某当场死亡。该交通事故纠纷经法院判决,原告刘某赔偿第三者张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38089元。后原告刘某持相关理赔资料前往被告处要求理赔,但被告以“原告造成的损失中,包括3000元的精神损失,按照保险条例的约定,不在被告理赔的范围”为由,拒绝理赔。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的保险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被告作为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保险限额内承担理赔责任。因原告刘某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者死亡,经法院判决原告赔偿第三者损失,其中精神损失亦是第三者损失的范围,被告无证据证明其与原告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约定过精神损失排除在第三者损失之外,保险条款亦不具有排除适用的效力,故应当认定3000元的精神损失属于被告应当理赔的第三者损失。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三日内向原告赔偿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138089元。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