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追踪热线问题。出租车司机陈师傅日前向本台《百姓热线》栏目反映,4月13号,自己搭载的一名乘客在万达广场附近下车时,紧跟在后面的一辆电瓶车突然冲了上来,引发了交通事故,经过责任认定,自己负次要责任,算上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自己付了2300元给对方。可没想到,这两天到某保险财险公司报保险时,保险公司只理赔1500元:责任认定后我是负次要责任,我后面赔那个人两千多,按半个月误工费,还有两三百护理费,再加上医疗费总共2300,保险只赔我1500,基本上不是应该全赔吗。
在查询完相关信息后,某保险财险公司泉州分公司理赔中心的工作人员钟女士表示,陈师傅4月13号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了保险,经过核算最终理赔金额是1528.81元,理赔的金额都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理赔,而有些医疗费属于非医保范围的并不在保险报销范围内:皮外伤一个是误工费,他没有提供收入证明的话,我们今年是按照每天88元的标准理赔,统一按10天,核定后医疗费880,医疗费他发票上是661.73,保险公司只赔医疗保险范围内,他其中有12.92元属于非医保,他和当事人调解时一般都会多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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