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2013年4月8日,四平低保市民章大爷准备将辛苦攒下的5000元钱存进银行以备不时之需。当时接待章大爷的工作人员在没有说明自己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所谓的“高息存款业务”。几日后,章大爷接到北京某保险公司打来的反馈电话才知道,自己办的是保险而不是存款。于是章大爷找到那位工作人员要求撤销保单,工作人员称合同已签,退保须交2200元违约金。章大爷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来到长春市消协投诉,要求保险公司退回5000元钱。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多次与银行、保险公司协商,最终,保险公司在5月22日为消费者退回5000元钱。
评析:本案焦点是该保险公司员工借用银行场地向储户宣传保险业务,在给储户办理保险业务时并没有表明身份,误导储户,掩盖了实施诱导投保的事实。
该保险公司在银行场地办公,穿着银行办公服装,并没有明确标记为办理保险业务,这样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是银行办理的银行服务业务,所以保险公司的行为属于利用银行场地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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