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调整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

loadingloading
[提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20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20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我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市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定期待遇,现将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13年1月1日起。
二、调整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应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2013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
(二)2012年12月31日前应按规定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2013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三、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至六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41元、228元、214元、201元、188元、161元。
调整后每月的伤残津贴低于下列标准的,调整到下列标准:一级2043元、二级1930元、三级1816元、四级1703元、五级1589元、六级1362元。
(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
四、经费渠道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金由工伤人员原领取相关待遇的资金渠道解决。
中国保险公司(www.cpic.com.cn),承载希望、放飞梦想!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