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这项无形的商品,既说是无形,不普发生过切肤之痛的人是无法体会的,可是还是有不少保户会在事故发生后,痛陈保险无用之处,原因无它,就是因为当初在投保时,不是招揽人员解说不够详细,就是保户认知上有所误差,才会造成理赔上或是再招揽上无形的阻力!
例
客:“隔壁王先生当初也是有保险公司出没赔半毛钱,连工作都丢了,现在还得付保险费,买保险那有什么用?”
营:“王先生的遭遇实在令人很同情,不知道他买的是什么样的保险?”
客:“听说是只要缴费二十年,终身享有保障的!”
营:“那是终身型保险,目前最流行的,不晓得王先生是否有附加残障附约?”
客:“什么叫残障附约?”
营:“目前一般寿险是以死亡为事故,也就是说要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才照保险金额赔保险金,如果有附加残障附约的话,得视残障的等级,共分为六个等级,给付不同的保险金,同时免缴以的事的保险费!”
客:“要是被保险人身故之后呢?”
营:“再按保险金额领取一倍或多倍不等的金额,我想王先生当初一定没有附加残障附约!”
客:“好像是吧!我曾经听他说,那有那么刚好就会断手断脚的!”
营:“所以说,也不是保险公司不讲人情,在他失去工作能力时,还要他缴交保险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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