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意外险勿忘附加意外医疗
2011年春节,龙先生开车回河北老家探亲,不幸遇严重车祸。为此在医院住了17天,花去医疗费近15000元。伤势虽稳定了,但右脚却被诊断为永久丧失机能。极度痛苦时,龙先生想起去年9月他曾买了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便提出索赔。
但保险公司的回复却让他大失所望,理赔人员告诉龙先生,右脚残废仅属于五级残疾,只能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保险金,即1万元。医疗费用不能给予理赔。龙先生很懊恼:为什么医疗费不能赔,这不也是意外造成的吗?
如案例所描述,很多人买完保险后,尤其是自己花钱买保险,会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觉得以后万一出点什么事儿,有份应得的补偿。
很多理赔纠纷的种子也大多在这个时候埋下。买保险是个细致与专业并重的事情,无论条款有多烦、细节多复杂,还是静下来心来多问、多看。
分析:一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列明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残疾,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但不包括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
建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但保险责任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现在很多人身意外险均可以附加意外医疗险,如果被保险人希望获得全面保障,可以选择这类附加险,保障在意外中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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