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的组织结构形式
保险公估人的组织结构形式并不是一成不变、单一僵化的。
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保险公估人有不同的组织结构形式,同一发展阶段的不同保险公估人亦有自己独特的组织结构形式。在此选择介绍以业务部门划分、以职能部门划分以及以业务、职能两者为依据的混合结构三种保险公估人组织结构形式。
(一)业务部门结构
业务部门结构就是指按保险公估业务的类型设立管理部门,每个业务部门负责协调公司在经营范围内的某一种公估业务,对该项业务的计划、管理、控制负有主要责任,它是事业部制的一种形式。对于保险公估人来说,由于险种的多样化和保险标的的复杂性,公估人提供的技术性服务之间往往有很大差异,各自有其领域的专业要求。因此,按业务部门划分公估人组织结构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参考方案。这种结构如图8-1所示。
在此组织结构下,部门的划分完全基于公估业务。每一业务部门内部需具备极强的跨职能协调能力,决策分权的效果较明显,实现了组织内部的专业化。每个部门的直接领导是该业务范围内的专家,可以根据每种业务的需要建立自己的工作规范、处理特殊问题。如,财产险部负责企财险、家财险、利润损失险、机损、能源电力险等公估事务,而水险部负责的是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的公估事务;责任保险部负责有关公众、医疗等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等公估事务以及代位求偿事务;建筑工程险部主要负责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等公估事务;车险部负责包括机动车辆在内的运输工具保险公估事务;能源部主要负责有关电能、热能、核能等重大能源项目的保险公估事务;风险管理部负责投保或承保前的风险评估风险检验及日常防灾防损等工作。这种明确的业务分工避免了外行管理内行、业务处理一刀切的种种弊病。
综合来讲,这种业务部门结构的优点有:第一,有利于促进各公估业务部进行全局性的业务规划和业务决策,能灵活的应对不断变化的保险市场环境。第二,有利于促进各公估业务部注重公估水平的提高,实现跨职能的高度协调。第三,对一些跨国的大规模保险公估公司,这种组织结构能确保国际经营与国内经营的一致性,便于建立起全球性的标准化公估业务体系。
其缺点在于:第一,按业务类型设置分部门,会使整个公估公司的管理机构过于庞大,不但会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不利于公司总体监督和协调所属各业务分部的经营活动。第二,对管理层要求更高。在这种结构形式下,只有既具备业务专长又熟悉经营业务的管理人员才能胜任高层管理工作。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