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各营业单位:
为全面打响四五连动,激励新人活动,特实施2011年4月个险新人活动支持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方案时间
2011年4月
方案对象
全省个险各营业单位
方案内容
1.各营业单位在竞赛期间内至少举办2场区(处)版产说会2.各单位在竞赛期内司龄一年以内新人活动率达到一定标准则按以下标准奖励各单位推动费用。
方案附则:
1.区版产说会要求:营业单位(市区区拓以展业处为单位),在3月31日之前上报区(处)版产说会行事历安排至分公司,未报备的区(部)不能享受分公司支持;
2、营业单位将活动小结于召开之日起3天内根据统一模版将相关资料(拿当日报纸在现场讲台合影)存档,分公司负责抽查落实真实性。如分公司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一例虚假行为,则取消该单位(展业处)奖励资格。
3、如举办时间需更改,需提前两个工作日上报分公司进行报备变更,但举办时间不能晚于4月27日;
4、所有上报资料营业单位上报分公司销售企划部营销企划室宋峥春处,市区区拓报销售企划部区拓企划室鲁黎立处。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分公司销售企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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