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乐县北岩镇从财政中拿出4.25万元,为镇上120名符合条件的农村干部入了医疗保险,在全县率先建立了农村三职干部医疗保险制度。
为了让农村三职干部得到更为全面的医疗保障,该县劳动保障部门与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三职干部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据介绍,该县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农村三职干部,可按5个年龄段分5个档次缴纳保险金,每人每年缴320—400元。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每年最高可报销疾病医疗保险金75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8300元,大额医疗保险金80000元和意外伤害保险金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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