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某就业服务公司原经理张亮(化名)近日接受宣判。滨海新区法院大港审判区审理后认定其贪污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4年4月9日下午,是张亮约定与上级主管部门核对账目的时间,他却人间蒸发了,同时失踪的还有公司账目清单。为此,其上级部门向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反贪局举报,怀疑张亮有贪污公款嫌疑。
涉案就业服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984年出生的张亮出任经理,定期为职工发放养老和医疗保险费。早在2013年5月,张亮拿着专用银行卡到银行首次交易后没多久,就开始为后来敛财做铺垫—到银行将原本应发下去的300余万元养老金转入公司账户,造成公司账面资金正常往来的假象。接着,又办了一张银行卡,悄悄地把只能转账不能提现的专用银行卡内资金393.5万元打入自己卡中。此后,张亮开始频繁出入大港、塘沽等地的娱乐场所,出手极为阔绰,还购入两辆进口轿车,购买各种奢侈品和高档手机、电子产品。接举报后,检察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制定追逃预案,前后3次赶赴东北,经过半个月终于发现了张亮的行踪,在东北警方配合下,将其押解回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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