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抢险救灾。参与抢险救灾不仅可以抢救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和减少保险赔款,而且可以提高保险企业的声誉,加深保险人与保户之间的关系,扩大保险的社会影响。因此,参与抢险救灾,是保险防灾防损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抢险救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灾害正在蔓延时,同被保险人一道组织抢救保险财产,防止灾害蔓延;二是在灾害发生之后,与被保险人一起,对受灾财产进行整理、保护,并妥善处理残余物资。为了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保险企业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抢险救灾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应对危险环境的各种救灾技术,并且能够在救灾过程中有效地保护各种财产和个人生命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2)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在防火、防洪、防爆和防风等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后,保险企业要及时向被保险人提出改正意见,并在技术上予以指导和帮助,以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3)拨付防灾防损费用。即保险企业每年从保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防灾防损基金,并将其中的一部分拨给地方防灾部门使用。如为飞机、火车、轮船等增设防灾设备,向地方消防部门赠送消防车辆或消防器械,在交通事故高发地点设立警告标牌,以及资助有关防灾防损活动与科研项目等。这是保险企业支持和参与社会防灾防损工作的具体体现。防灾防损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
(4)开展灾情调查,积累灾情资料。在保险防灾防损工作中,无论是制定防灾防损计划,还是开展防灾防损宣传,都离不开真实、系统的灾情资料。而且,完备的灾情资料也是制定保险费率和进行保险理论研究及业务开拓的重要依据。因此,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广泛地开展灾情调查,实事求是地搜集、整理灾情资料,并妥善保管。为了使积累的灾情资料更加全面和具有代表性,保险企业应主动与社会防灾防损部门合作,并建立持久的资料交换关系。
保险防灾防损工作贯穿于保险经营的整个过程之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在保险条款设计上,要明确被保险人防灾防损的义务。设计保险险种时,要注意针对不同投保对象和保险标的物,在保险条款中制定防止发生主观意识上的风险因素方面的规定;按投保险别和标的物的性质要求,制定被保险人必须遵守有关安全防灾防损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否则,保险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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