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保险法出来了,大家是否早就迫不及待了?关于新的保险法0主要是对投保人利益的维护,也就是更加的保障了投保人的利益,这也是换种方式鼓励大家去投保,减少大家对于保险的顾虑。因为很多人就是怕自己上当受骗或者投保之后浪费钱而迟迟不敢投保,这个新的政策的出现无非就是打破了大家的顾虑。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责任就是维护投保人的利益,毕竟投保人是消费者,所以新的保险法会偏向于投保人一点。
杨华柏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说:“当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新保险法还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给大家举个例子,对于那些隐藏自己病史的被保险人,出险后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但是如果投保人一开始就告知了,但是保险公司为了赚钱直接让投保人投保了,但是之后又以理由拒绝理赔,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新的保险法就规定了,合同满2年后就不存在不如实告知而拒绝理赔的情况。还有很多的新的规定,大家可以去上网查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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