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1年底,四川省巴中市90007户21569名农农村少数民族全部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保险率达100%。为激励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加医疗保险,巴中市采取了五项政策。
一是对特殊门诊实行优惠。慢性特殊门诊病种由去年的13种增加到15种;慢性特殊疾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年累计每人最高补偿2000元;对恶性肿瘤病人需放化疗、尿毒症病人血液透析、重性精神病人在本市内政府兴办的二乙及以上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精神病专科医院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可按住院标准予以报销。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3000元,调整为7000元。
二是五保户、孤儿在辖区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并提高五保户、残疾人、孤儿住院补偿5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
三是正常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的医药费用先从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中补助,再进行新农合补偿,最高补助可达400元。四是对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按每只眼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五是对上年重大疾病患者实施了第二次补偿。全市有28名患重病的少数民族群众得到了第二次补偿,补偿总金额达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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