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南南县总工会启动实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纳50元的标准,可享受住院报销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部分,再通过总工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报销30%一50%的比例,最多可报销5万元。
医保所积极支持、配合总工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工作,提供所需有关资料和数据及有关方面的宣传、咨询等工作。今年南县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参保单位128家、参 保人数10815人,共收缴医疗互助保险费54万元。截止元至七月,已享受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参保人数185人次,报销医疗费用共计36万元。有效的减轻了在职职工大病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深受在职职工的欢迎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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