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为了更好地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维权,并维护守法经营企业的利益,吉林省旅游服务监督管理所对即将出游和有出游意愿的游客在旅游消费维权方面提出警示。 日前,省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提示,游客出游前应认真查看合同内容,并索要和保留好发票。游客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包括行程、路线、主要景点、交通工具、食宿标准等项目,并且要多加注意违约责任条款。旅游合同是将来发生纠纷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旅行社均已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当旅游途中,因旅行社原因造成游客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赔偿。为了防止游客在旅途中发生非旅行社责任事故的,行管部门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约后,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关的旅游意外保险。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