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庆阳市委网消息 为了解决2012年至2013年度内新增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需求,逐步减轻医疗负担,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按照庆阳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2年以后新增关闭、改制企业退休人员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政策性关闭和依法破产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每人6300元标准一次性统筹,改制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每年按上年度全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6%标准进行筹集。
为此,西峰区医保中心协同人社局、工信局、社保中心等单位对2012年至2013年度内新增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共涉及关破和改制企业68户、261人(其中:关闭破产企业8户、30人;改制国有企业29户、150人;改制集体企业31户、81人)。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2012年至2013年度内新增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261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区财政每年追加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6.322万元用于此类保障;2014年1月之后新增关破、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年起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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