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保单”的出现,受影响最大的自然就是中国内地的保险公司。广东有关方面曾做过估计,全省每年至少有上亿元人民币的保费“流”到境外保险公司。从这些数字来看,这部分客户的流失对内地保险公司来说,应该是个不小的损失。但是,内地的保险公司对“地下保单”的态度却大多是“漠视”,业内人士道出了部分保险公司的“苦衷”:购买“地下保单”的投保人一般都有着比较良好的经济基础和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其中还有一部分可能是经常穿梭于内地和港澳之间,内地保险的普通代理人很难接触到这一人群。
另外,一些内地的保险公司也似乎不是特别担心“地下保单”会对他们的业绩产生怎样的冲击。近几年来,随着国民收入和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加,各保险公司都有着不错的业绩,有的保险公司其保费收入甚至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对于一年有着几亿甚至几十亿元保费收入的内地保险公司来说,“地下保单”抢走的只是小数了。
除此以外,内地保险公司的部分“销售精英”也参与了“地下保单”的销售。这部分“销售精英”手上原本就掌握着一些比较大的客户,但是由于“地下保单”的佣金比内地保险公司要高得多,因此他们也会推荐自己的客户去购买“地下保单”。即使这些活动被自己所代理的保险公司发现,保险公司大多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这部分“销售精英”是公司业绩的保证。
“地下保单”是指境外寿险公司通过港澳分支机构或港澳寿险公司向内地居民销售保单,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逃避国家税收,具有服务走私性质,因此被称之为“地下保单”。约10年前,“地下保单”初现广东、福建。现在,北京、上海、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也已成为“地下保险”业务拓展重点。
展业方式隐蔽:伪造证件签署投保文件
许某、王某曾是澳门某外国保险公司亚洲公司保险代理人,半年多前已被该保险公司辞退,他们深知“地下保单”的危害性。据许某、王某透露,目前有不少港澳地区的保险代理人通过伪造内地客户往来港澳通行证副本,为内地客户与港澳地区一些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在一些港澳保险公司与内地客户非法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保险代理和工作人员不仅参与违法行为,某些人员更指示或纵容属下保险代理人伪造内地客户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以争取业绩。
据了解,港澳地区保险代理人伪造通行证的手法是:将客户的照片、名字和入境日期等资料剪贴到他人的通行证影印件上,经再次复印后获得伪造的通行证影印本,作为客户亲自来港澳签署投保文件的证明,某些签名更是由保险代理或工作人员模仿客户笔迹冒签。
危害大:保单无效难倒投保人
目前对地下保险市场的监管尚处于“真空”状态。内地人投保香港或澳门的保险公司,如果在内地签单,只能是风险自担。一是无法律保障。香港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在香港注册的保险公司只能在香港签发保险单,如果签署地写为“内地”,保险单属无效,一旦发生出险理赔纠纷,难以寻求法律解决。二是属诈骗行为。如果签属地写为“香港”或“澳门”,不仅此单无效,还将涉嫌骗保,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据许某透露,其所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互相勾结、拒绝死亡赔偿、欺骗客户保费等行为。2002年初,福建晋江市一位保户通过许某向该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2003年下半年,该保单发生保险事故,其家属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由于无法提交被保险人的通行证正本,该保险公司遂以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而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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