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基本特征
一、产品特色
1、交费短,满期早,一切尽在您掌握;
2、快增值,高赔付,获利保障两不误;
3、可养老,可教育,爱自己更爱子女;
4、有分红,运用活,理财保障更稳妥。
二、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两年内身故或导致条款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两年后身故或导致条款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15倍给付身故或第一疾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的,我们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当年度保险金额=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保险单年度与交费期间两者相比较的较小值)。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条款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但被保险人被强迫、欺骗情形下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四、投保规定
1、保险期间:6年期
单位:元保单年度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死亡保>
2、满期保险金:300000元
3、保单红利。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