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法院乐安寺人民法庭经过十几个小时的调解工作,终于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案,原告获赔26万元。
今年11月19日下午6时许,六旬老翁何某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在青川县凉唐路前进乡毛坡路段,撞上堆放在路边的沙堆,致一死一伤。事发后,何某的家属拒绝安葬死者,并要求被告赔偿65万元。
施工单位认为,虽然在路边堆放沙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死者何某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如要赔偿,也应按一定的比例分摊。
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起诉至青川县法院乐安寺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李法官当即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并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虽然已经调解到晚上10点过了,但双方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李法官并没有泄气,她再次给双方做工作,分析案件情况,最终双方同意按26万元予以赔偿。并于当庭支付原告13万元,余款10日内付清。
等到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按下指印,原告当庭领取了赔偿款13万元后,时间已经是晚上11时32分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调解工作终于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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