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保险费用揣进自己的口袋。近日,兴化市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房某被兴化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房某今年33岁,是兴化市某保险公司业务员。
1997年,兴化市民吕某、唐某通过保险业务员房某,各自为自己的孩子办理了少儿一生幸福保险。2001年,房某收取吕某、唐某缴纳的年度保险费4000元后,揣进了自己的腰包,致使这2份保险合同失效。
2002年,房某冒充吕某、唐某名义到保险公司退保,骗得退保费3900元。此后,房某在2002年至2004年间,仍然向吕某和唐某收取年度保险费6000余元,揣入自己的腰包。近日,当事人到保险公司咨询时,才知道保费被房某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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