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城乡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天等县从新农合专项基金中划出983.7万,为全县37.83万参合农民投大病保险,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大病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为全县的大病保险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施大病保险政策以来,天等县已有1541名患者在新农合政策报销的基础上,享受到了大病保险政策,直接补偿患者702.31万元,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提高了天等县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的负担,有效的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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