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家汽车公司的保险理赔员彭某,刚进入单位就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在为车辆定损办理保险过程中,先后昧下3万多元保险款,最终被警方抓获。近日,四方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1年,并且罚款2万元。
彭某在2005年9月来到青岛一家汽车公司工作,在公司的理赔部担任理赔员。2005年9月22日,彭某借着给客户李某的事故车辆收集有关理赔手续的机会,以公司回款员的名义从保险公司领取了属于公司的赔款1360元,把这些钱据为己有。初次作案没有被发现,彭某开始肆无忌惮,他又在2005年10月和2006年1月作案4次,借着给客户车辆收集理赔手续,昧下了属于公司的保险赔款1.5万多元。
与此同时,彭某还对客户谎称自己能够办理保险理赔,多次诈骗客户,共骗取保费1.3万多元。彭某所在公司最终发现了其不法行为,在2006年1月底将其开除,但是2006年2月,彭某继续作案,借客户退保从中昧下2600元的退保费。后来各客户纷纷举报彭某,警方在2006年5月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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