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尤小姐接受了学校为自己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并获取了三万元保金,后来她应学校提出的"利益均沾"平分该笔保金的要求,将其中的五千元保金交给了学校。尤小姐日前将学校告上法院要求还钱。尤小姐起诉表示,一九九八年十月,学校作为投保人为全校教职工在人寿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定期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三万元,教职工本人为被保险人。
二00一年四月,宋患癌症住院治疗,同年七月二十一日向保险公司提出医疗保险理赔,得到三万元保险金。校方提出保险金要上交一半。尤小姐"违心"交了五千元,后来尤小姐得知学校做法违规,故起诉要求其返还五千元保险金。学校辩称,在投保前,学校就已与员工约定,双方作为该份保险的共同受益人,并获得工会通过,如果不同意该约定,学校可以拒绝为其投保。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