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广州市民赶在医保新政施行前,扎堆到医院办理医保选点手续,窗口前排起长队。
4月1日起,广州实行医保新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统筹就医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其中1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小点”),1家为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大点”)。
据相关规定,在2015年3月31日前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参保人员,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且在选定“小点”前不可变更“大点”;2015年4月1日起,新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员必须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选定“大点”的选点手续。购买保险可直接登录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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