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续几起群众重病致贫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政府保基本、商业保大病’为主,‘社会捐赠、慈善救助’为辅的思路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3月11日,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市委书记、市长陈奕威心系重病群众,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因病致贫问题。据悉,惠州正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措施:加快建立新型医疗保险制度
继对白血病患儿“小东晨”求助信作出批示后,3月11日,惠州市委书记、市长陈奕威就群众患重病致贫的情况作出批示“树正同志:类似小东晨家庭因患重病而致贫的现象在我市时有发生。我们应该研究建立一个机制来解决这方面问题。
‘政府保基本、商业保大病’为主,‘社会捐赠、慈善救助’为辅的思路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要尽快落实,并加大宣传力度。”昨日下午,惠州市政府有关方面负责人召集市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如何落实奕威书记的要求,加快推进建立“政府保基本、商业保大病”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据悉,去年1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制定的《惠州市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方案》。
个人自付超万元部分医保基金支付95%
“长期以来,惠州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12年最高医保支付限额已经达到30万元。”惠州市人力资源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惠州市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方案》,7月1日起所有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均可享受“大病保险”,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由医保补助基金支付95%,“这一保障补偿水平将处于全省领先水平。”该负责人表示,《惠州市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招标文件》已经拟好,将陆续进行招标文件论证、预备招标、采购公告、开评定标等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全市的社保信息系统目前已开始进行升级扩容等准备工作,确保7月1日该制度运行后的有效衔接。
据该负责人介绍,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在医院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进行二次结算补偿。同时,“大病保险”待遇从2013年1月1日起累计计算。市慈善总会设有医疗救助基金“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开展社会捐赠活动,使慈善救助成为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的重要平台。目前累计募集慈善资金达5.53亿元,累计使用慈善款5.02亿元,其中赈灾济困3.08亿元,教育救助7800万元,医疗救助6800万元,其他困难群众个案救助等4753万元。”市慈善总会负责人介绍说,慈善款使用分赈灾济困救助基金、教育扶困助学基金、医疗救助基金三大块,使用范围主要是“赈灾救援、扶贫济困、社会公益,以及部分在生活、教育、医疗方面遇到困难的群体的应急救助”。
同时,该负责人介绍说,惠州市慈善总会属社会自治团体,目前一般遵循属地原则,按相关政策规定精神和实际需要,可以对外籍人员进行个案救助。按相关规定,市慈善总会对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目前惠州7个县区均设立有慈善总会,求助对象可首先向当地慈善总会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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